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北京市交通委、市政市容委、园林绿化局、水务局,天津市城乡建设委、市容园林委、水务局,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、绿化市容局、水务局,重庆市城乡建委、市政管委、园林局,海南省水务厅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
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》(国发[2013]36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13]23号)要求,建设自然积存、自然渗透、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结合实际,参照本技术指南,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。我部将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,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4年10月22日
附件: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.pdf
来源: 住建部